中宣部印刷发行局日前印发《关于推荐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提到,为指导各地做好2020年农家书屋出版物的选配、采购工作,中宣部印刷发行局决定启动《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》编制工作。《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》由各省(区、市)、各有关部门和出版单位组织推荐,中宣部印刷发行局组织评审。
《通知》提到,为指导各地做好2020年农家书屋出版物的选配、采购工作,中宣部印刷发行局决定启动《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》编制工作。《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》由各省(区、市)、各有关部门和出版单位组织推荐,中宣部印刷发行局组织评审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部门、各单位推荐出版物的内容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,倡导文明新风和优良家风、乡贤文化等。鼓励报送全国性文艺评奖获奖优秀作品,推荐更多思想精深、艺术精湛、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。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。各部门、各单位推荐的出版物品种为图书、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、报刊三大类。对于列入目录的报刊,均可通过数字报刊形式进入数字农家书屋。
《通知》还提出了六点具体要求:一、出版单位应报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精品力作,鼓励报送优秀畅销图书。二、凡推荐的出版物必须由本单位正式出版,并拥有出版权,能提供样书(样盘)。三、推荐出版物一旦入选《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》,必须向采购方保质、按时、按量供货。四、推荐出版物必须保证质量,为农家书屋所提供的出版物不能在内容、编校、装帧、印制等方面降低质量标准,要与提供的样书(样盘)一致。五、出版单位在为农家书屋提供出版物时,有涨价、不供货、降低质量标准等行为的,将按规定处理并通报批评,同时取消其三年内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申报资格;情况严重的,将取消其今后申报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资格。各出版单位在推荐出版物的同时,须提交一份承诺书,对遵守上述版权、质量、供货、价格等规定作出承诺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六、农家书屋出版物的推荐始终秉承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。对违反规定的出版单位,将视情况予以处理。
(来源: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)
http://www.zgnjsw.gov.cn/booksnetworks/contents/399/409745.html
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工作启动
2020-04-09
넶0